为进一步规范涉密政府采购工作,向采购人提供零星设备的采购渠道,现开展信创专用产品协议供货商征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参加。
一、协议供货商资格条件: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三年内不得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在宁波市六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以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签订的有关购买(或租赁)的有效合同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为准);
二、供货服务内容:
供货产品:宁波市有关部门下发的最新信创专用产品名录内产品且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
供货商须为供货服务对象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并保证安装的产品能正常使用。
三、供货服务对象:
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宁波市辖行政区域内,各区、县(市)实行协议采购制度的,原则应当直接引用本次征集结果。如果各区、县(市)根据属地供货服务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属地代理供货服务商。
四、供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征集响应要求
1、征集响应文件须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
2、征集响应文件数量:1份正本,3份副本。
3、征集响应文件的封装
征集响应文件正副本封装在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供货服务商代表的签字及供货服务商公章。封皮上写明供货服务商名称,并注明“信创专用产品协议供货商征集响应文件”字样。
4、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只接受现场递交。请各潜在供货商派一人(必须符合宁波市疫情防控要求)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函)、身份证前往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响应文件。
5、征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址
征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1:00
递交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4室。
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的征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协议供货商资格的取得
(1)由采购中心组建审查小组对接收的所有征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即取得协议供货商资格。
(3)审核结果将书面通知所有递交了征集响应文件的供货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87963。
八、其他
本项目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来我中心的人员佩戴口罩,提供绿码、行程卡,省外人员还需要提供三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严格遵守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