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预算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以下简称《通知》),促进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对于违反《通知》要求的规定和做法,以及违规设立产品、供应商等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规定和做法,要及时予以清理纠正。请各主管预算单位将清理纠正情况于11月18日前报送市财政各归口业务处室,各区、县(市)将清理纠正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采购办。
联系人:徐娜 联系电话:89388245
宁波市财政局采购办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