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宁波政府采购网 2021-11-05 00:00:00

  各主管预算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以下简称《通知》),促进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对于违反《通知》要求的规定和做法,以及违规设立产品、供应商等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规定和做法,要及时予以清理纠正。请各主管预算单位将清理纠正情况于11月18日前报送市财政各归口业务处室,各区、县(市)将清理纠正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采购办。

  联系人:徐娜           联系电话:89388245

  宁波市财政局采购办

  2021年11月5日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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