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通知书
象采购终处字〔2022〕第04号
投诉人:宁波正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上余村一号
被投诉人1: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力大厦606室
被投诉人2:象山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13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绿洁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汇振路31号
投诉人因对“象山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下辖市场防疫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2﹞270012号)招标结果有疑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2年6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当日正式受理。
在投诉处理期间,本机关于7月19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要求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投诉处理。
象山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