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2年度
象山县
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象山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内容。
四、考核方式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0号)要求,象山县财政局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抽查考核项目相关台账及档案资料,向考核项目所涉及采购当事人发放并收集考核评价表,结合政府采购日常工作情况,对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2020-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20年4月成立,前身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该中心人员配备较为稳定齐全,场地及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规章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充分发挥集采机构的作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共承接政府采购项目447个,合同总金额为145487.23万元,节约率达11.21%。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主动公开公示各项政府采购信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处理政府采购质疑事宜,获得采购人和供应商一致好评。
(二)存在问题。1.评标室部分设备老旧,如计算机、投影仪等,影响评审专家的评标效率及投标供应商的演示效果;2.由于从事政府采购专业人员相对偏少,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缺少政策、法律环节的把控,缺少专业性的培训;3.在个别招标文件编制中,存有瑕疵,如未及时加入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或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等问题。
六、考核结果
考核实行百分制,经考核计算得出量化考核分为73分,社会评价分为20分,合计考核总分93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象山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