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奉化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有效期的通知

宁波政府采购网 2022-06-24 00:00:00

各采购人和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奉化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有效期届满后将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其中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办公家具、互联网接入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印刷服务项目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有效期将陆续届满。

  目前,我中心正在按照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对上述项目重新组织征集工作,征集结果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政府采购网公布。为保证工作延续性,经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商议,上述项目有效期届满前未能完成征集工作的,对应项目有效期延长至征集结果生效之日。

  特此通知。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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