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通知书
象采购终处字〔2023〕第06号
投诉人:宁波立翔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爵溪街道前岙村128号
被投诉人1: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500号二楼
被投诉人2: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采购单位)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9号
投诉人因对“宁波市普通省道公路命名编号调整工程象山段”(项目编号:NBZY-2023005)项目招标文件设置有疑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7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当日正式受理。
在投诉处理期间,本机关于7月25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要求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投诉处理。
象山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