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通知书
象采购终处字〔2023〕第03号
投诉人:温岭市兴禾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新河城北工业园
被投诉人1:宁波正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高俞村农民会所二楼西首
被投诉人2:象山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采购单位)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樟树下村
投诉人因对“象山北粮食储备库粮仓机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ZY-2023004)招标结果有疑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6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当日正式受理。
在投诉处理期间,本机关于7月13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要求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投诉处理。
象山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