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NBMC-20242084G二、项目名称:
宁波少年儿童图书馆专业空间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合肥皇觅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1528号彩虹大厦13楼被投诉人1:
宁波图书馆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100号被投诉人2: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相关供应商:
宁波八益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宁波高新区剑兰路401号四、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2于2024年4月3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开标,并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宁波八益集团有限公司。投诉人于2024年4月29日就投诉事项提出质疑,被投诉人2于2024年5月13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5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项目已签订合同,且已经履约。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宁波八益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烟雾报警器”“声光报警器”等产品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隶属于消防产品类目(即3C认证),制造商并无生产资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