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
被投诉人1:
地址:
被投诉人2: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QWZFCG24053),采购预算金额881.53万元。2024年5月16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5月27日,被投诉人收到投诉人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函,2024年6月3日,被投诉人针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2024年6月5日,被投诉人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2024年6月12日,投诉人提起投诉。2024年6月18日,被投诉人发布第二次更正公告。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3日09:00。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以上事实,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前湾新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