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通知书
(象采购终处字〔2024〕第13号)
一、项目编号:2024XSZFCG017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教育服务中心象山县中小学2024年秋季课桌椅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基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白鹤路120号
被投诉人1:象山县教育服务中心(采购单位)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688号
被投诉人2: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集采机构)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4楼401室
四、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投诉人因对招标文件设置不满,于6月3日向集采机构提出质疑,集采机构、采购单位于6月7日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6月1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多个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如课桌椅的尺寸、形状等,有明显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嫌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在投诉处理期间,本机关于6月28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要求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象山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