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777号
被投诉人1: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568号
被投诉人2: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0室投诉人因对“2024年司法援助保险项目(第二次重发)(项目编号:NBGODOZB224071-2 )”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本机关于当日正式受理。在投诉处理期间,本机关于2024年9月20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要求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投诉处理。
宁波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