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4NBHSWT311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杰丹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19号
被投诉人1: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43号
被投诉人2: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相关供应商:宁波市景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1000号1号楼208室
四、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2于2024年8月7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于2024年8月28日开标,并于8月28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宁波市景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标项2中标单位。投诉人于2024年8月30日就投诉事项提出质疑,被投诉人2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9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宁波市景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成交。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