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ITCY-202420175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曙光中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锦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266号二层A区02D号
被投诉人1:宁波市曙光中学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207号
被投诉人2: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相关供应商:宁波聚超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创苑路750号003幢2楼210-1124号
- 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2于2024年6月18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7月9日于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进行公开开标,并于同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确定中标人为宁波聚超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诉人于2024年7月16日就投诉事项提出质疑,被投诉人2于2024年7月19日收到质疑函,2024年7月30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8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现该项目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且正在履行中。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宁波聚超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大型企业产品,隐瞒真实数据,利用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谋取中标资格。如科大讯飞、光峰科技。
- 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 其他补充事宜
无。
鄞州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