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BNB-20242296G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车辆类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浙江甬上应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市江北区万科云谷21幢131号二楼
被投诉人: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相关供应商:
宁波盛途工程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66号044幢301-95四、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于2024年7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于2024年7月24日开标,并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宁波盛途工程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诉人于2024年7月26日就投诉事项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4年8月5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结果更正公告的内容再次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4年8月14日再次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8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项目已签订合同,且已经履约。
投诉事项:该项目的采购参数具有明显指向性,在事实上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中标供应商的标书存在严重瑕疵,其有效性有待商榷,中标供应商的江特牌水罐消防车无法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中的车辆名称、实际公告车辆名称、投标人所投车辆产品名称的不一致,可能也导致车辆上不了牌或手续上存在严重问题;该项目的部分产品单价最高限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不符合合理的市场竞争导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和投诉事项4不符合投诉法定受理条件,不予受理;其他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8日